您当前位置:景德镇市皮肤病医院-景德镇六院 >> 最新公告 >> 浏览文章

市皮肤病医院当前就医须知

时间:2022年12月12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开诊公告

  为做好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工作,市皮肤病医院总部(六院)于2022年12月12日全面恢复正常诊疗服务。开诊后,医院就诊将根据国务院近期发布的“二十条优化措施”、“新十条针对性措施”等要求执行。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门诊须知:

  1.所有进入医院人员,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扫场所码、测体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或现场新冠抗原检测结果等预检分诊,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2.如来自高风险地区,或7天内出现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之一,请先到我院发热诊室就诊。

  3.如无有效核酸检测结果的患者,请前往我院缓冲区域进行抗原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4.核酸阳性或抗原阳性患者(包括广场门诊),请一律前往我院总部就诊(地址:昌江大道1722号)。

  住院须知:

  1.新冠核酸阳性患者一律安置阳性病区。

  2.住院患者原则上不陪护,不探视。确需陪护的仅限1人,人员做到固定,严格防护、严禁外出。参照住院患者进行核酸检测。

  3.在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坚持规范佩戴口罩,禁止串病房、溜走廊、聚集聊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以上规定将根据上级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实时调整。
景德镇市皮肤病医院
2022年12月10日
 
市皮肤病医院当前就医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