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职责分工
时间:2014年08月01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关于《景德镇市皮肤病医院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和职责分工》的通知
全院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我院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根据《景德镇市卫生局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工作实施方案》(景卫医专治字[20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景德镇市皮肤病医院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工作实施方案》(景皮院字[2011]2号),经我院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监督检查组、民主评议组。各组职责和人员组成如下:
综合协调组负责我院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开展检查、督促整改、情况综合和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监督检查组和民主评议组工作。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办公室副主任黄杰恒同志担任,组员为丁金宇。
监督检查组负责我院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违规违法问题的举报、受理和督办,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做好有关案件协调等工作。监督检查组组长由于瑶同志担任。
民主评议组负责组织我院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以及全院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业务培训、制度建设、编辑工作简报等工作。民主评议组组长由院医务科科长舒加庆同志担任,组员为叶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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